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5-10-29 作者: 来源:

第一条第二条  我校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我校党委设立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是本第二章  组织设置

学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

党员不足50人的,一般设立党的直属支部委员会。因工作地点分散,根据工作需要,由校党委决定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或不设副书记)。

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可兼任行政职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也可按实验室、课题组、项目组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

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一般按便于离退休党员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与行政共同做好人才工作。

第十条(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学校基层党组织应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基层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分析研究会,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研究分析会。同时,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五章  干部和人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同本级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抓好本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各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切实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条件。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发[2001]2号)同时废止。

<span courier="" new'"="" lang="EN-US">

整理日期:2012-10-26

上一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办法 下一篇:党校工作流程
版权所有: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地址:陕西省杨凌邰城路3号712100  电话:029-87082835(Fax)  邮箱:dx@nwsuaf.edu.cn